颜色心理的基本规律
1.无色彩与彩色。颜色
由于对眼睛作用所引起的心理感觉的不同,可以把光刺激分为两大类;无色彩,本规即黑色、颜色白色和一切灰色,心理彩色,本规即黑、颜色白、心理灰以外的本规一切颜色。
人眼大约可以辨出150多种不同的颜色颜色,但主要是心理红、橙、本规黄、颜色绿、心理青、本规蓝、紫七种。
2.颜色的三种基本属性。
(1)色调:由物体表面反射的光线中什么波长占优势所决定,是一种彩色与另一种彩色区别开来的基本属性。如红色与绿色的区别就在于色调不同。
(2)浓度:是色调的表现程度,指色调的两种颜色。例如深红与浅红,其中一种包含较多的颜色,另一种则包含较少的颜色。
(3)明度:指作用于物体表面的光线的反射系数。在日常生活中,人们觉得某些颜色明亮,另一些颜色则不大明亮,就是因为明度不同。白色的明度最大,黑色的明度最小。
3.颜色混合的规律。
(1)每一种颜色都有一种同它相混合而产生白色或灰色的颜色。这相互中和的颜色称为互补色。例如,红色与青绿色,黄色与蓝色,绿色与紫色等都是互补色。
(2)混合两种非补色的时候,产生一种新的、介乎它们两者之间的中间颜色。例如,红色与黄色混合产生橙色等。
(3)每一种被混合的颜色本身可以是由其他颜色混合而成。例如,黄色与蓝色混合,不论黄色本身是纯光谱的黄色,还是其他颜色混合而成的黄色,都能同样产生灰色。
4.暖色与冷色。
以颜色对心理影响的效果不同将其分为两类。一类称为暖色,如红、橙、黄等色。暖色给人热烈、辉煌、兴奋的感觉。另一类称为冷色,如青、绿、蓝等色。冷色给人以清爽、娴雅的感觉。
5.色盲。
色盲可分为全色盲和部分色盲两种。全色盲患者把一切颜色都看成是灰色的,这种人为数极少。部分色盲患者则表现为对某些色调的感受性显著降低。部分色盲中以红绿色盲为最常见,这种患者把整个光谱感知为两种基本色调:黄色和青色。部分色盲还有紫色盲,把整个光谱感知为红色和青绿色。据调查,我国色盲患者,男子占5~6%,女子占0.5~0.8%。色盲患者不适宜从事辨别颜色的工作,他们不能当画家、染色工人、汽车司机、航空人员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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